4月1日,上海市金山區山寧路上一家剛復工不久的企業生產車間發生火災,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。4月6日,消防部門出具火災調查結果,查明系廠內機修工違規電焊動火引發。目前,該機修工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。
4月1日,火災發生后,消防人員到達現場時,生產車間已經開始冒出滾滾濃煙。所幸火災初期撲救及時,燃燒范圍沒有進一步擴大,火勢也很快得到控制。
火災被撲滅后,消防部門調查得知,起火前,有人在一臺機器前有動火行為,幾輪火光冒出后,火勢開始失控。
在起火現場,消防人員看到這臺機器前放著一臺電焊機,上邊還嵌著半根焊條,電線有老化跡象,而周邊就是易燃液體。
而且,著火點最近的柱子后面就有2個滅火器,但火災發生后,現場人員卻沒有想到拿這里的滅火器滅火,而是跑到車間其他地方去找滅火器了。
經詢問,該企業的工作人員承認,因為接到一批新定單需要開機生產,在對機械做維修保養時,電工師傅因無法拆下其中一顆螺絲釘,便想到了用電焊機將螺絲釘拆下。
然而,這名電工并未取得電焊資質,動火時也沒有做好防護措施。